改革开放以来,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,长三角、珠三角等地涌现出大批家族企业。如今,这些企业陆续走到“二代”“三代”接班的路口,如何从父辈手中平稳承接股权,成为许多家族绕不开的难题。现实中,因继承引发的纷争并不少见——有顺利交接的典范,也有兄弟反目、甚至对簿公堂直至身陷囹圄的惨痛教训。一位企业家曾感慨:企业家登台亮相要漂亮,转身退场背影也要优雅。而这“优雅”,很大程度上要靠法律提前铺路。法律为股权传承提供了多条路径。

其一,生前安排。若企业家头脑清醒,完全可以在生前从容选择:把家族主要公司的股权交给最有能力、最被信任的继承人,对其他子女则用房产、其他公司股权或现金作相应补偿。这样既守住主业,又避免日后争产,是成本最低、效果最好的安排。

其二,遗嘱安排。当子女众多、构成复杂(如非同一母亲所生)时,企业家往往不愿生前摊牌,于是选择立遗嘱,待身后由公证机关或律师见证执行。但要注意:股权继承须与公司章程“联动”。依据《公司法》,自然人股东死亡后,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,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若章程明确约定股权不得继承,那么遗嘱与章程冲突的部分将难以生效——遗嘱是“私事”,章程是公司“公事”,二者不可相互抵触。

其三,家族信托。对文化水平较高、有海外生活经历、信赖境外成熟法治与信托制度的家族,可将股权等资产置入家族信托,实现所有权、控制权与受益权的分离,长期有序传承。但对多数认知和海外经验有限的内地家族而言,家族信托门槛较高,实践采用者不多。

在我国《民法典》《公司法》及现有公司治理框架内,企业家仍有充足空间从容安排身后事。做好股权传承规划,既能保持子女和睦、家族兴旺,又能让家族企业薪火相传、持续壮大——这份“优雅的背影”,值得每一位家族企业掌舵人提前书写。